成功案例 |法拍房遇到“租赁坑”,“买卖不破租赁”并非绝对

成功案例

法拍房遇到“租赁坑”,“买卖不破租赁”并非绝对——以A公司诉B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

承办律师: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崔皓律师

 

 

 

 

案情简介

 

 

C公司以北京中关村地区某大厦7-9层的办公用房(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作为担保向案外人李某借款,涉案房屋面积合计4000平方米。后C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李某遂将C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期间,C公司向法院披露涉案房屋中只有D公司一个承租人,承租面积为800平方米,其余面积由其自用。涉案房屋评估报告载明D公司承租面积80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除D公司外无其他权利人。该评估报告作出后,B公司(C公司持有89%股权的子公司)提出其承租了涉案房屋剩余的320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但未提供其支付租金的有效凭证。执行法院将其提供的租赁合同作为拍卖公告的附件,提示该房屋的占有使用问题由竞买人另诉解决。
A公司成功竞得涉案房屋后办理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并书面通知B公司要求其支付租金。B公司在回函中表明拒绝向A公司支付租金,并称其已向C公司预交了数千万元的租金且拒绝提供相关证明。

 

案件摘要

近年来,法拍房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也产生了许多“腾退难”的困扰。实践中不少法拍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其中困扰买受人最多的就是法拍房存在长期租赁无法腾退的问题。房子难得竞拍成功,租户却以房屋有长期租约为由拒绝搬离。

本篇案例将以A公司诉B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分析在买受人竞拍法拍房遭遇“租赁”坑时,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判决:

一、被告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将所占涉案房屋腾退并返还给原告A公司;

二、被告B公司向原告A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自A公司取得房屋所有权次日起计算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典型意义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的前提,是租赁合同真实有效且订立与抵押登记、司法查封之前;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B公司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事项前后矛盾,且补充协议的内容明显违背一般商业惯例,租金支付回单上体现的金额及支付日期不能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期限对应,B公司不能就其与C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行为进行进一步合理解释,也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本案中特殊之处还在于,C公司与B公司系母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仅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还在补充协议中进一步贬损了出租人的利益及涉案房屋的价值。B公司的上述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关联交易中价格公允、平等有偿的要求,不能排除B、C公司之间存在输送公司利益、损害A公司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B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C公司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不能排除对双方租赁合同真实性的合理怀疑。本案中B公司非法占用涉案法拍房屋,侵害了A公司的物权,A公司有权行使《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的要求返还原物、损害赔偿等权利,即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腾退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承办律师

 

 

崔皓律师

 

崔皓律师,男,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法律系,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事务部部长。现任北京市律协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合规、诉讼仲裁。
 
崔皓律师执业以来以公司业务为核心,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擅长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各类纠纷的诉讼业务;并且在公司分立、上市、债转股、股权收购等领域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崔皓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专业素质过硬,在众多法律顾问工作及诉讼活动中,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肯定和嘉许。
 
服务单位
京城机电控股、神舟软件、中融印务、京城重工、北京锅炉厂、北京起重机器厂、中蓝隆基房地产、建机房地产、北京畅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北京中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

 

律所简介

 
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1998年在京成立,是一家以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为主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中通策成现有执业律师80余人,其中合伙人31名,整体人员规模超百人,在密云设有分所。
 
所内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有多名律师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任职,能够胜任多类型和疑难复杂的法律顾问和诉讼事务。 
 
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中通策成一直秉承“专业·务实”的核心服务理念,将自己打造成一家业务能力出色、制度完备、管理一体化的法律服务机构,能够随时随地为各类客户提供高效和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
 
中通策成的每一位执业律师紧跟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法学理论与实践前沿各项活动,不断更新、巩固和提高专业素质,尤其在公司治理、金融资产、政府合规、影视文化、知识产权等领域更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业务从业经历。
 
 
 
 

 

联系我们

律所名称: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通正国际大厦十三层1302-1305/六层606-608室

邮箱:zhongtongcecheng@bjztcc.cn

电话:010-67192880/67191960

 

 

首页    成功案例_835874399.wezhan.cn    成功案例 |法拍房遇到“租赁坑”,“买卖不破租赁”并非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