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 | 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能得到额外的赔偿吗?
在婚姻生活中,当一方因对方的过错而选择离婚时,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受害方是否有权获得额外的赔偿?这个问题涉及到《民法典》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首先,要明确的是,能否得到额外的赔偿主要取决于对方的过错性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些行为都是对婚姻关系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法律赋予了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然而,仅仅因为对方有过错,并不意味着无过错方就能自动获得赔偿。要成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过错与离婚的因果关系
要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婚姻的破裂。换句话说,如果婚姻破裂不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就无法基于此请求损害赔偿。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确立了过错与离婚之间的直接联系。
条件二:受害方需遭受实际损害
除了证明对方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外,无过错方还需要证明自己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身体上的伤害、经济上的损失,或者是精神上的痛苦。法官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种损害是否达到了法律保护的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主张损害赔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因此,如果您正处于这样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结果,但当其中一方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时,法律为无过错方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
END
联系我们
律所名称: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通正国际大厦十三层1302-1305/六层606-608室
邮箱:zhongtongcecheng@bjztcc.cn
电话:010-67192880/67191960